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分别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确保公众熟知大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对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月30日,昆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借助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面向全市公众发布工作通告。
《通告》明确了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31日;重点范围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整治重点为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以及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明确的突出隐患问题;整治措施为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大行动”;工作步骤是1月底前为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为除患攻坚阶段、3月底前为验收评估阶段。
《通告》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要强化监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来源:昆明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