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和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消防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新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两个至上”,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行业宣传教育和职业培训等范畴,推动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宣传工作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报道;消防救援机构要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队伍转型升级、职能拓展、感人事迹的宣传力度,多发消防好声音,多讲消防好故事,为全市消防宣传事业提供广泛支持。
《通知》要求,一是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推动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是要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宣传。针对重点单位、场所及人群,分类制作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产品,广泛发放、张贴、展播,对辖区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必须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三是要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用好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充分发挥消防救援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开放作用,根据不同群体和重要节日特点分类实施主题宣传。四是要加强常态化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网格员、村(居)委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学校师生、城镇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五是要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督促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六是要实施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联合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和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服务活动,建立老、弱、病、残、孤寡、留守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七是要加强公益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丰富宣传载体。发动高校学生社团、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村(居)委会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快递(外卖)小哥、少数民族群众文艺队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服务。八是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动各级政府将应急消防科普教育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安全教育统筹规划,各地至少建成1处以消防知识宣传普及为重点的综合性固定公共宣传阵地。利用公交、地铁、机场及城市主要街道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商家LED屏,以及城市建设围挡设施,开展消防漫画和海报宣传,并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九是要推动消防安全文化繁荣发展。各地要融合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创作特色消防文化精品,推出消防题材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作品。十是要延伸消防宣传末端触角。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和“智慧社区”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日常工作范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员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