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文部署重点场所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2-04-25 09:26:42 阅读次数:437

近日,昆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先后联合下发《持续开展全市物流园区及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暨防范“小火亡人”综合治理工作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对全市重点场所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针对物流园区及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区域,逐一明确了发改、交运、商务、住建、消防等10个行业部门职责任务,要求各地建立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整治机制,摸清辖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底数、建筑设施及周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存储物品种类、数量及危险性、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坚持刚性整治标准,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大力推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组织辖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落实“166”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工作成果将纳入2022年落实安全工作考核加扣分并通报市政府目督办,发生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重大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县(市)区和行业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工作要求,及时报市政府严肃追究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相关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针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暨防范“小火亡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地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联动、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依托现有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智慧消防、城市远程监控、智能阻车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研发并探索建立自动监测预警、推动报警、联网监管等系统平台,实现对小火亡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预警提示、智能分析和精准防范。全面推广应用漏电保护装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督促住宿人员超过30人的自建房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同时,结合昆明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十四五”消防专业规划实施、昆明市惠民实事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将“小火亡人”高发区域和生产经营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辖区重点民生项目强化推动实施,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全链条动态管理,提升本质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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