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2021年度消防工作要点,明确九项全省年度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并就各项任务进行了省直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分工。
九项重点任务涵盖“十四五”消防规划、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火灾防控、消防法制建设、消防责任落实、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层消防治理、全民消防素质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
1 抓好“十四五”消防规划谋篇开局
科学编制云南省“十四五”消防发展规划,指导各级政府制定本级消防发展规划。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扎实推动任务落实。
2 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
坚持“属地负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消防责任和措施,以面保点,整体防控,以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消防安全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 统筹好疫情防控与火灾防控工作
紧盯涉疫物资生产储存、医疗救治、隔离观察等场所,加强消防技术服务保障,确保涉疫场所消防安全。针对疫情给消防工作带来的影响,加强检查指导,积极消除不利因素。充分利用政府培训补贴开展社会消防培训,不断提升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技能水平。
4 持续推进消防法制建设
做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抓好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分解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地方消防立法。
5 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调整完善四级消安委议事协调机构,制定消安委工作规则。加强火灾风险滚动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精准防范火灾。深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不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完善省属企业消防管理人联席会议制度,带动提升省属国企消防管理水平。深化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健全完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机制。
6 深化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明确年度重点整治任务清单,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分类制定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指南,指导单位和行业提高消防自查质效。建立单位日巡查月自查、行业部门季抽查、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抽查、政府半年督导抽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深化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抓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石化企业等重点场所,“四名一文一传”等重点行业,临街门店、出租房、居村民自建房、安置点等小场所,强化行业治理、单位治理和基层治理。
7 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
结合基层组织换届,建立完善街道乡镇、居(村)消防组织。加强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务工人员消防培训,下大力培育基层消防“明白人”。建立完善街道乡镇、居(村)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基层消防管理。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推行防消宣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行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延伸消防检查和宣传触角。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基层消防监督管理。
8 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119消防安全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广应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加强各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消防科普教育阵地和栏目建设,壮大消防新媒体矩阵,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落实单位消防培训和学校教育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职工、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9 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
完成32个消防队站建设任务。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实战需要,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年内新招录合同制消防员、文员500人。编制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四名一文一传”以及地震等常见灾害救援预案。建立落实多部门、多种力量应急联勤联动联训联演机制。
来源:防火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