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罚款?强制执行!
2021-02-23 10:01:06 阅读次数:625
  近日,昭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物管公司法人未按法定时限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本金及滞纳金进行强制执行。此举有效推进了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去年6月,昭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小区物管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伍仟元的处罚,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及收款收据后,拒不缴纳罚款,大队依法对该物管公司法人下达催告书,并告知在3日内缴纳罚款,该物管公司还是拒不缴纳罚款。

  今年1月初,大队向昭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和该物管公司行政处罚档案(复印件),近日,通过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该物管公司法人缴纳罚款本金及滞纳金1万元。

  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对辖区内一些小区存在隐患突出、久拖未改,长期占用消防车通道,尤其是少数物管企业漠视法律法规权威、拒不履行消防职责等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7家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书面告诫,对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具体落实的消防工作内容进行了再次强调,并要求7家物业管理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否则将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惩戒。

  ▌来源:昭通消防